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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复审、面试等
新闻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新闻日期: 2013-11-15 

各位考生,你们好!

按照规定,现将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审查、面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请各位考生于111818:00(北京时间)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录2人(含)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3人(含)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112728日,10:0018:30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部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法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公安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法院系统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楼大法庭,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

乘车路线:乘596163203921路公交车至陶瓷市场站或乘BRT3号线至王家梁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赵新文、金逸超

联系电话:0991-76790717679085

监督电话:0991-7679595

2.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7710室,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乘车路线:乘36路、30路、931路公交车建国路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任耀利、周艳玮

联系电话:099188030808803521

监督电话:099188036778803520

3.自治区公安系统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警察学院1号教学楼一楼图书馆阅览室(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

乘车路线:乘5257526701922503304路公交车农机校站下车即到(在火车站乘52路公交车直接到达,飞机场乘27路公交车在电信中心转乘以上车辆即到)。

联 系 人:闫涛

联系电话:0991-5586061

监督电话:0991-5586025

(四)携带相关证件

面试入闱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自治区招录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31130121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5:30开始。

面试地点、场次等具体安排,由资格复审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间通知面试入闱人员。

(二)要求

1.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入闱人员,须在当场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进行抽签。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面试费每人40元,费用自理。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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