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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新闻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  新闻日期: 2013-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机关编制、职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等情况,经省公务员局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调机关公务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厅机关文字综合职位7名。 

  二、遴选范围 

  长春市直及市辖区(不含双阳区)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及省直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省直党政群机关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三、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91日以后出生),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历者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59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6.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7.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具体条件,详见《遴选公务员职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四、遴选程序、时间、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399日通过报纸(新文化报、城市晚报)、网站(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916日至917日(上午9:00—11:2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地点: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三楼小会议室),电话(传真):0431-88690612。 

  报名人员需提供:①《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②本人户口本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三年本人独立撰写的文章或材料3篇以上;⑥近期同版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 

  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确定对该职位的遴选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923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2个小时。考试科目为《公文写作》。 

  笔试成绩60分合格,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个程序。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实行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参照公务员考录的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且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调转 

  考察结束后,对拟调转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调转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五、组织实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人社厅共同组织实施。成立遴选工作纪律监察组,对遴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相关事项 

  报名咨询请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0431-88690911、88690612(传真) 

  报名表格下载和考试相关信息请查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附件:1.《遴选公务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公选条件一览表.xls 公选报名审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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